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根据温州市国资委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及一百八十四条规定,2019年7月22日经股东会决议,拟对温州市地方建筑材料工业公司进行清算注销。请各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李民磊,联系电话:18905777322,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宏嘉大厦3楼。
温州市地方建筑材料工业公司清算组
2018年9月12日,天津公安北辰分局在侦查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发现陈某某等人在北辰区域内多个地点非法搭建建筑物对外出租非法获利:姚江路综合市场及平房厂房、刘安庄村南下坡多间平房、津围公路丰产河北侧多间平房、津围公路丰产河北侧大片厂房、宜兴埠镇八街东马道北侧(原宜兴埠镇园林队)。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请目前尚未报案的上述地方的承租户持本人身份证、租赁协议、交费凭据、付款转账记录等原始文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10月18日前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并做询问笔录。逾期不报案或者因自身原因无法客观反映租赁情况,影响相关权利行使的,相应法律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李警官、郑警官。联系电话:16622397110、13752010827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孙维先、蔡志英:本院受理熊菁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4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效勇:本院受理刘崇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4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严少明、卞荣付:本院受理陈明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4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万雪英、昆山市宏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志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4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娟、黄清:本院受理赵雁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3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姚萍:本院受理张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4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黄越:本院受理左强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5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余友兵:本院受理谢巧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28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马俊杰、范成成:本院受理李德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2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潘锦法:本院受理朱丽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6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永林、周明、周世明、周达萍、苏州慧明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市玉山镇文洁园艺场:本院受理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3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商广辉:本院受理赵鹏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583民初3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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