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实 债 务 通 知
债务人:新疆龙宇天锦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担保人:杭州国瀚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汪勇
抵押人:浙江卓伟置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龙宇天锦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二О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签订了前面的编号为兴银新委借字(水区一)第201811180004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担保人杭州国瀚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汪勇与受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二О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委借保字(水区一)第201811180004-2号《保证合同》、编号为兴银新委借保字(水区一)第201811180004-3号《保证合同》;抵押人浙江卓伟置业有限公司与受托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二О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新委借抵字(水区一)第201811180004-1号《抵押合同》,担保人为该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9)新乌诚信内字第2145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到二О二О年六月二十日,债务人尚欠借款本金40000000元,利息:1975024.29元,公证费:40000元,律师费:622200元,合计:42637224.29元未偿还。
现债权人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债务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见本通知五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261号天百名店二十四楼
联系电话:
(0991)2825790 18999888817 范明杰
(0991)2825790 13999975789 王施磊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二О二О年七月十五日
法制日报广告刊登电话:13811212117(同微信) 01056192848
《法制日报》中央级全国性报纸,是中国目前唯一一家向国内外发行、立足法制领域的中央级法制类综合性日报。1980年8月1日创刊于北京,为四开四版周一报;后改为周三刊、周六刊,进而又改为对开四版的日报;1988年1月1日更名为《法制日报》;1994年1月1日增扩为每日八版;2002年10月1日始,每周二、三、四的报纸由八版增扩为十二版。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设立了三十六个记者站并建立了遍及全国的特约记者、通讯员网络,在亚洲、欧洲、美洲的十余个国家设立了记者站。建立完备的出版管理系统,在全国二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分印点,日发行量达到三十多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