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刘楼镇:老百姓“足不出镇”就可开到普通发票
蒋楠楠
“以后也不用跑到城里开发票了,真方便!”日前,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刘楼镇孔庄村村民孔春生高兴地说,“以前给俺镇里企业维修门窗开张发票,每次都要到城里开,来来去去得花上半天工夫。现在好了,在镇上就可以开到发票了。”
据了解,以前,刘楼镇的临时纳税人发生应税业务需缴纳税款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都要到县城办税服务厅办理,特别是营改增之后,需要代开发票的农村零散纳税人激增,对于生活在离汶上城区较远的农民来说,每次开票都必须赶到城里,存在着诸多不便。自2017年11月,刘楼镇财政所与汶上县税务局正式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和《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书》后,对普通发票实行委托代开,办理该项业务的临时纳税人就可以“足不出镇”缴纳税款,有效解决了刘楼镇纳税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特别提醒纳税人,到镇财政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要注意有关事项,以免“空跑一趟”。一是主要代开范围为:可以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二是带齐代开发票时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合同或书面证明。
中国税务报